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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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95615元,由上诉人金柱合伙企业负担216900元,由粤财公司负担17871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