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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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永原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永州市永原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对被告杨**、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驳回原告永州市永原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永州市永原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2-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