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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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兴化市波尔曼服饰制衣有限公司 扬州大江蛋鸭养殖有限公司 江苏金晖光伏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江苏金晖光伏有限公司的撤回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高邮市人民法院(2021)苏1084民初318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0-25 |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