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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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云0402执1767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请求本院继续执行的,可书面申请本院继续执行,申请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本院调查核实后,确实具备执行条件的,本院重新立案继续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