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黄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黄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2020)鄂1127民初168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程序终结时被执行人汪**尚欠申请执行人湖北黄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由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11-15 |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