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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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洪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悦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案仅有一个被执行人的,写明:)终结(2021)皖03执恢44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有两个以上被执行人,仅有部分被执行人符合终结执行条件的,写明:)终结(2021)皖03执恢44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安徽洪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丁**、***、王**、***、周*、***、崔*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