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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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栩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重庆栩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145808954元; 二、重庆栩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息(以145808954元为基数,从2015年2月14日起至付清时止,按照年利率10%计算); 三、重庆栩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万元; 四、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145808954元范围内就该司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五、驳回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66584.83元,保全费5000元,由重庆栩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71584.83元,由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