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湖北金大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所有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孝昌支行的存款515227元予以冻结,帐号:18×××65; 案件申请费3096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