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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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池市宜州区享悦时光母婴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韦**与被告河池市宜州区享悦时光母婴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日签订的《2019年享悦感恩回馈一年度五星级护理年卡赠送协议》; 二、被告河池市宜州区享悦时光母婴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给原告韦**诚意金1293.5元。 三、驳回原告韦**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河池市宜州区享悦时光母婴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以在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身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1 |
发布日期 | 2022-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