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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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在预交案件受理费期限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依法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山东沃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