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天晟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嘉祥分公司 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嘉祥分公司的银行存款3592126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