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孟州市鸿基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
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的投资分红372万元及违约金351670.6元(暂计算至2019年6月18日,之后的违约金以372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投资分红支付完毕之日);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款2500万元及违约金2862500元(暂计算至2019年6月18日,之后的违约金以250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三.被告孟州市鸿基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的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孟州市鸿基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万元;

五、驳回原告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1471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06471元,由被告***、孟州市鸿基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01471元,河南农投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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