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黄冈市鲲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 湖北金港汽车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武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黄冈市鲲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冈市鲲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430元,减半收取计7215元,由原告黄冈市鲲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