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桑植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裕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南裕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8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