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2020)云0122民初1386号民事判决; 二、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间的房屋占用损失9320元,扣除李**应退还***的押金5000元,***应当支付李**房屋占用损失4320元; 三、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李**晋城镇三合村民委员会三合回迁安置小区2-9号第二层商铺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6月7日租金损失23200元,自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2月2日的租金损失为36348元,共计59548元; 四、驳回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90元,减半收取545元由***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56元,由李**承担266元,由***承担10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