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2994623元; 二、被告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5307589.57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311元,由被告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负担84165元、被告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91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