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广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322民初1091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郯城县村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郯城县村民,住***。

被告:山东广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海波,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山东广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通知交纳诉讼费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栗瑞

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王晓宇

裁判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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