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鄂州市农瑞祥蔬菜出口有限公司 武汉汉欧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人武汉汉欧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鄂州市农瑞祥蔬菜出口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777284.20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 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武汉汉欧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垫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11 |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