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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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黎富服装有限公司 辽宁弘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沈阳喜伦纺织工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源达化工厂 沈阳喜伦日用化工厂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辽01执132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如发现被执行人沈阳喜伦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沈阳黎富服装有限公司、辽宁弘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喜伦日用化工厂、沈阳市源达化工厂、潘忠义、***、***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裁判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