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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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对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及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待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故,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21)黔0502执657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