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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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智磁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秦**、被告何**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秦*借款本金50万元; 二、被告秦**、被告何**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秦*借款利息(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4月12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2019年10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被告肖**、被告刘*、被告***、被告天津智磁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200元,保全费4520元,公告费1290元,均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