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天津滨海天联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联滨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海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李**、李**、王**、张**提出的追加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2015)一中执字第421号案件被执行人的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