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兴诚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黄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鄂1127民初107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时被执行人***尚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款179665.91元。 如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1-29 |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