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龙凤呈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双驰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黄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对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鄂黄冈中民二初字第00064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时被执行人武汉双驰贸易有限公司、湖北龙凤呈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欠申请执行人张**660万元及延期支付利息。 如申请人张**发现被执行人武汉双驰贸易有限公司、湖北龙凤呈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2-24 |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