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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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重庆市富丰华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海南亿和鹏程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于2019年7月2日解除; 二、被告重庆财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市富丰华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其持有的第三人海南亿和鹏程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 三、驳回原告重庆市富丰华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499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1504800元,由原告重庆市富丰华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902800元,被告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财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02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