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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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执行过程中,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苏0311民初297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0-11
发布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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