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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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通卓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执行过程中,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苏0311民初297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