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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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烟台天耀置业有限公司 烟台华兴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案适用本院(2017)鲁0602民初7463号民事判决[标号为XDCYJ(字)00169-8号的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本金15050元、借期内利息180.60元]。 申请费781元,由被告烟台天耀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华兴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承担连带责任。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