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盛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盛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045元,由申请人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02
发布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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