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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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盛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盛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045元,由申请人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