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告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在880000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 二、保全的方式以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