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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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扬州圣美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范**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扬州圣美服饰有限公司借款6000元及利息(以6000元为基数按LPR从2021年9月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范**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