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开化县恒风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德清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开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开化县恒风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513元,由原告开化县恒风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2-01-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