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华乐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巫山县鸿鹄云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广告合同纠纷
法院 巫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巫山鸿鹄云峰网络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的合同欠款47500元;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被告为宣传公司巫山克拉·大都会楼盘项目,委托原告为其宣传发布相关楼盘内容,合同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9月1日,合同金额为47500元,其中宣传内容如下:巫山信息网官方微信宣传,头条宣传10条,次条宣传15条;合作期内项目活动提供行拍;巫山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规格为巫山城市114永久年;巫山信息网人才网会员一年。广告位配送:巫山信息网资讯信息加红置顶;各项大型活动安排采访,图片+软文宣传;关于合作方的负面网络帖子和新闻进行第一时间处理。合同期内,原告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而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在合同签约的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款,整个合同履行时间内原告也已开具该合同金额发票,原告多次去被告公司找相关负责人员催讨,对方逃避支付合同款,更换合同对接人被告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已导致严重违约。从合同签订日到现在,已经2年零9月过去了,至今未果,故原告没有办法起诉至贵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重庆华乐语房地产公司未进行辩称,在举证期限内亦未提交证据材料。

原告巫山鸿鹄云峰网络公司为证明案件事实,向本院提交了2018年9月26日原、被告签订的《巫山信息网商业广告合同书》,2018年7月31日至2019年3月19日期间13份广告推送截图,发票。拟证实被告为宣传公司巫山克拉·大都会楼盘项目,委托原告为其宣传发布相关楼盘内容,合同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9月1日,合同金额为47500元,合同期内,原告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而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在合同签约的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款,整个合同履行时间内原告也已开具该合同金额发票。

上述证据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

根据原告的举证和庭审质证,本院对本案法律事实确认如下:

原告巫山鸿鹄云峰网络公司是巫山信息网(地方门户网站(地方门户网站告重庆华乐语房地产公司系巫山县克拉·大都会楼盘房地产开发商。被告为树立企业形象及拓宽销售渠道,长期委托原告在巫山信息网上发布广告信息。2018年9月26日,原告巫山鸿鹄云峰网络公司(乙方)再次与被告重庆华乐语房地产公司(甲方)签订《巫山信息网商业广告合同书》,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巫山信息网网络广告发布相关服务,详细内容及价格为:巫山信息网官方微信宣传,每年头条宣传10条,次条宣传15条;投放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本次委托费用为包干制47500元;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且收到等额发票后支付;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的相关资料,并配合乙方工作,材料的真实、合法性由甲方负责……。双方签订合同前后,原告即按照双方的约定在巫山信息网上发布有关宣传克拉·大都会楼盘的头条广告信息11条,次条2条,并给被告出具了发票,而被告至今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支付相关的费用,原告经催收未果,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认为,广告合同是指广告客户与经营者之间确立、终止广告承办或代理关系的协议。原、被告签订了书面广告合同,双方之间的广告发布合同关系成立,该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告已经按照双方的约定在广告发布期限内发布了相应的广告内容,被告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付广告费,而原、被告双方约定的给付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后七个工作日,现在已远远超过给付时间而被告仍未支付,其行为已违反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因此,被告应当履行给付广告费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广告费47500元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由被告重庆华乐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巫山县鸿鹄云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费47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88元,减半收取494元,由被告重庆华乐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并收到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未在本院预交上诉费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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