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普宁市恒润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普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苏**撤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39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695元,由原告苏**负担。

裁判日期 2018-06-14
发布日期 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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