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共同偿付原告冯*借款30万元和欠付的利息4万元,并从2019年12月12日起以借款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时为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50元,减半收取3725元,公告费450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