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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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钟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经调查被执行人公司现停产无法履行,其现有资产有抵押且无法短期内无法处置,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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