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邹平县宇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江苏万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邹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1681执恢6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