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饶市广丰区丰硕沙石销售有限公司
凌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开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上饶市广丰区丰硕沙石销售有限公司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凌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饶市广丰区丰硕沙石销售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收取200元,由原告上饶市广丰区丰硕沙石销售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2021-12-29
发布日期 2022-0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