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马鞍山市恒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沁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沁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马鞍山市恒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8000元,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