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竹溪营销服务部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 法院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胡**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90.00元,全额退还给胡**。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12 |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