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被告***劳务报酬3000元; 二、原告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8-08-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