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倍丰种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抚远倍丰金秋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新峰农业发展集团桦川新峰种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倍丰恒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源丰有限公司
黑龙江倍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佳木斯市抚远市人民法院(2019)黑0833民初41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佳木斯市抚远市人民法院重审。

各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2-01-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