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广凌通讯配件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未预交,依法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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