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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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中洲女装城睿蔻服饰店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李**向原告杭州中洲女装城睿蔻服饰店支付货款3907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1521元(暂计算至2020年10月9日,此后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15元,由被告李**负担。 被告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