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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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烟台百园建材有限公司 烟台大维钢板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2017)鲁0602民初7464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姜福玲、邹德君享有的债权由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执行。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