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复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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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复议人何**、梁*、吴**、莫**、黄**、梁**、杨**、宋**、韦**、何**、莫**、吴**、吴**、覃**、卢**、黎**、潘*、梁**、许*、区**、韦**、廖**、梁**、蒙*、吴**、何**、黄**、梁**、何**、岑**、李*的复议申请,维持平南县人民法院(2021)桂0821执异91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2-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