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桂林国民村镇银行阳朔支行账号为9672********的账户存款人民币6420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户名:(2021)桂0321执691号;账号:3723********-105038)。

二、划拨被执行人***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账号为6232********-000156的账户存款人民币15000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户名:(2021)桂0321执691号;账号:3723********-105038)。

三、划拨被执行人***在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兴坪支行账号为3709********的账户存款人民币4518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户名:(2021)桂0321执691号;账号:3723********-105038)。

四、划拨被执行人***在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兴坪支行账号为3709********的账户存款人民币4940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户名:(2021)桂0321执691号;账号:3723********-105038)。

五、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瓦窑支行账号为6228********的账户存款人民币2765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户名:(2021)桂0321执691号;账号:3723********-105038)。

六、划拨被执行人李**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085e9858ebae900d2692c3ce0@wx.tenpay.com的账户存款人民币3209.48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户名:(2021)桂0321执691号;账号:3723********-105038)。

七、划拨被执行人唐*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085e9858ee0dda627379cd901@wx.tenpay.com的账户存款人民币1008.54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户名:(2021)桂0321执691号;账号:3723********-105038)。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2-29
发布日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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