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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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军达钢结构工程部 贵州宝龙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麻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黔2635执恢6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