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黄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平县绿意花卉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黄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黄平县绿意花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贵州黄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00000元,以及2021年3月20日前的利息145348.85元,共计本息1345348.85元。自2021年3月21日起以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本金及利息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及利息的清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908元、公告费400元(两次费用),共计17308元,均由被告黄平县绿意花卉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两份,同时,还预交上诉费16908元,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2-01-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