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自贡川瑞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荣县建和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查封本院以(2018)川0321执10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的被执行人自贡川瑞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享有的位于荣县河西新区工业园区C2-X号地块[使用面积18402.72平方米,土地证号:荣国用(2014)X]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三年。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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