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雄县雄姿塑料厂
山西金博雅油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雄县雄姿塑料厂、周**账户存款305034.24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305034.24元的相应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0-26
发布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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